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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~彰化縣政府115年暑假經濟弱勢學生午餐「幸福餐券」早晚餐使用注意事項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午餐秘書

張貼日期: 2026-06-04 19:12:01 點閱: 446 (另開新視窗)


  • 補助對象:設籍彰化縣並領有證明之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家庭突發因素及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等之本校經濟弱勢學生(須完成申請程序者)。
  • 使用期限:
    1. 畢業生(六年級):自115年6月11日(畢業典禮當日)至115年8月30日止。
    2.      在校生(一~五年級):自115年7月1日至8月30日止。
    • 系統設定:當日領餐(當日 23:59 前領取完畢)
    • 有關115年度幸福餐券供餐廠商名單如下:

    台灣楓康超市

    萊爾富便利商店

    來來超商股份有限公司(OK超商)

    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

    餐券面額70元,符合取餐條件之下全店可折抵80

    餐券僅可用於兌換便當或套餐組合。

    • 本案今年度供應商部分

    沒有 全家便利商店

    沒有 全家便利商店
    沒有 全家便利商店

    三、檢附「彰化縣115年度幸福餐券注意事項」1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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