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~彰化縣政府115年暑假經濟弱勢學生午餐「幸福餐券」早晚餐使用注意事項
上一則公告
下一則公告
一般公告 / 張貼者
午餐秘書
張貼日期: 2026-06-04 19:12:01
點閱:51
- 補助對象:設籍彰化縣並領有證明之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家庭突發因素及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等之本校經濟弱勢學生(須完成申請程序者)。
- 使用期限:
- 畢業生(六年級):自115年6月11日(畢業典禮當日)至115年8月30日止。
- 在校生(一~五年級):自115年7月1日至8月30日止。
- 系統設定:限當日領餐(當日 23:59 前領取完畢)
- 有關115年度幸福餐券供餐廠商名單如下:
台灣楓康超市
萊爾富便利商店
來來超商股份有限公司(OK超商)
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
餐券面額70元,符合取餐條件之下全店可折抵80元 。
餐券僅可用於兌換便當或套餐組合。
沒有 全家便利商店
沒有 全家便利商店
沒有 全家便利商店
三、檢附「彰化縣115年度幸福餐券注意事項」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