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特教組長
張貼日期: 2026-05-19 08:31:38 點閱:23
(一)參加遴選之專業工作人員,須具備以下資格: 1、學校編制內正式教師。 2、具備文書處理及基本電腦軟體應用能力。 3、具備身心障礙教育經驗及服務熱忱。 4、具備鑑定安置相關專業知能。 餘請參閱簡章內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