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115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計畫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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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
註冊組長
張貼日期: 2026-03-04 14:31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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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有關本案補助期程、對象、申請項目、申請方式及應檢附書面資料等項,說明如下:
- 補助期程:
- 半年度執行之案件,執行期程為115年7月1日至11月30日者,應於115年3月1日至3月20(五)日前提出申請(已獲第1梯次補助之計畫,同案不得申請同年度第2梯次計畫)。
- 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之對象:低收入戶家庭、中低收入戶家庭、特殊境遇家庭、遭遇困境家庭或清寒家庭學生。
有意願及需求者 請洽註冊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