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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財團法人永長興社會福利慈善金會「114學年度第1學期身心障礙學生獎助獎學金辦法」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註冊組長

張貼日期: 2025-11-03 10:37:15 點閱: 161 (另開新視窗)


說明:

一、本辦法旨為鼓勵身心障礙學生敦品勵學、積極向上,給 予認真優秀之身心障礙學生肯定。

二、申請對象,須符合以下四項條件: 1. 就讀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、國中及國小之身心障礙學 生。 2. 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之有效身心障礙證明。 3. 家中經濟弱勢。 4. 高中職及國中學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,國小學生 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。學業成績未達門檻者,可另 由學生填寫學業進步計畫。

三、獎學金名額/金額:每校每年級1位名額,每位學生8,000 元。

四、申請文件:申請表及師長推薦信、經濟證明文件、學校 匯款資訊、前一學期成績單(一年級新生可依平時考試 表現,由導師整體評估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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