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4-11-27 15:30:56 點閱: 214 (3634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說明:
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,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11 月30日起未完成掛牌程序逕上路係屬違規,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