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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本縣112學年度學習扶助國小現職教師8小時師資研習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代理教師

張貼日期: 2023-10-20 16:56:02 點閱: 332 (2880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依據作業注意事項第6條第1款有關教學人員資格規定: 「一般班級教學人員資格:1、具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合格 教師證書者,應接受八小時學習扶助師資研習課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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