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頂部導覽區 跳到中央內容區

112彰化縣自強獎學金申請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註冊組長

張貼日期: 2023-09-18 08:21:38 點閱: 344 (2809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  • 申請資格
  • (一)依社會救助法規定,經彰化縣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核定為低收入 戶中低收入戶者。

    (二) 依內政部「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實施辦法」規定,經核定為 甲、乙、丙級扶助家屬。

    (三) 符合「彰化縣政府辦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實施計畫」第肆點第一項 第一款至第七款子女教育補助相關規定,經本府社政單位認定者。

    (四)家庭遭遇變故,致生活陷於困難,經班導師認定並由學校出具書面 證明者

    • 本縣國民中小學(含縣立高中國中部)學生前一學期之學期平均成 績須在八十分以上(等第為甲等以上),且綜合表現良好。身障學 生得不採計健康與體育領域成績。
    • 申請文件:

    (一)申請書1份。

    (二)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(正、反面影本且須具本學期註冊章);請以A4紙張印製。

    (三)自強證明:符合本要點第2點各款資格之證明文件(請務必依要點所列文件提供佐證;如為學校出具書面證明者,請依附件「學校證明書」格式送件)。

    (四)前一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(單)1份(請將等第成績換算成數字)。

   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(戶籍謄本須為繳交申請書前一個月內申請者)1份。

附件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