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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年使用牌照稅開徵配合宣傳繳納期限為111年4月1日至5月3日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訓育組長

張貼日期: 2022-04-08 15:24:23 點閱: 275 (另開新視窗)

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局111年使用牌照稅開徵宣導工作計畫辦理。
二、「111年使用牌照稅開徵」託播訊息如下:
(一)託播期間:111年4月1日至5月3日。
(二)託播內容:111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開徵,繳納期限為111年4月1日至5月3日,敬請如期繳納。彰化縣地方稅務局關心您(免費服務電話0800-476969)